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需在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意外伤害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并确认备案;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将备案人的相关信息线上传递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3.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04号